潭村路348号30-31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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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潭村路348号30-31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潭村路348号30-31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潭村路348号30-31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

3.工程概况:潭村路348号30-31层改造项目所在大厦建成于2005年,框架核心筒结构,共31层,建筑层高约3m,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本次改造范围为30-31层,总建筑面积2197.52㎡,计划改造为高端特色精品公寓。项目施工改造涉及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智能设备(智能水电表、门锁)等

4.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953,134.56元。

5.成本警戒值:2,510,164.38最高投标限价*85%)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格式自拟)。

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1、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的参保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以上人员不能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申请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与本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6241430分。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投标人应当在202463日至20246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提供资料如下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一套递交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部)处办理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六、网上查询: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scgjl.com/(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dayoo.com/(大洋网)、广州日报新花城APP

七、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报中心南塔2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116353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3562591    邮箱:cgjlywb_dy@126.com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53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潭村路348号30-31层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招标内容的主要部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