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物汽贸北海吉利银河用户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北海广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盈嘉分公司现对广物汽贸北海吉利银河用户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物汽贸北海吉利银河用户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北海广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盈嘉分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部湾东路与南珠大道交汇处(北鑫加油站旁边)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29439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17977396
四、建设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与南珠大道交汇处(北鑫加油站旁)
五、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对广物汽贸北海吉利银河用户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展厅及办公区面积约:700平方米,车间面积约:500平方米)。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2.1招标内容:对广物汽贸北海吉利银河用户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相关配套等工程,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配合甲方完成厂家物料安装,详细的招标范围应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施工图和招标清单内容为准。
2.2招标控制价为:1333176.27元
2.3总工期: 50个日历天。
七、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
2、凡报名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登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所需登记资料如下: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按平台规定收取,不设邮寄服务。
4、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5、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的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6、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请自行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递交投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北海广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盈嘉分公司
联系电话:020-86329439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与南珠大道交汇处(北鑫加油站旁边)
十三、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网(https://www.gdycy.com/#/homepage)、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gwqm.com)和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北海广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盈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广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盈嘉分公司、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广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盈嘉分公司、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